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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学院教研室工作规范

2023-11-04     点击: 0

为加强教研室建设,进一步规范教研室教学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教研室在组织教学、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、课程建设、专业建设、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特制定本规范。

教研室是根据学科或课程特点而设置的基层教学研究单位。在培养目标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、教学研究与改革、实习安排和指导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师梯队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方面,承担着重要的基础工作。另外,教研室是联接教学双方的纽带,是学院教学管理的基本环节,在教学质量管理中有其独特的作用,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层教学组织。

一、教研室具体工作职责

(一)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、上级文件精神和学

院有关规定,加强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,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坚持教书育人;

     (二)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,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,向本教研室教师分配教学、科研及其它相关教学任务;

(三)安排和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,制订所开课程(含实践课程)的教学大纲、教学日历等,确定每门课程的选用教材、教学内容、考核方案、教师配备,抓好各个教学环节,包括备课、讲授、辅导答疑、实验、实训实习、课程设计、作业批改、考核等教学环节,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运行;

    (四)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状况,切实做好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和各项常规教学质量检查及评估工作,坚持开展评教、评学等工作,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的座谈会,认真听取师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,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学院和教务处反映;

    (五)做好考试命题、监考、阅卷、成绩评定、试卷分析和课程教学总结等各项工作,保证教学质量;

    (六)制订课程建设规划,抓好课程“八有”建设(有教材、有教学大纲、有教学参考书、有教案和讲稿、有教学日历、有作业规范和习题、有考试大纲和试题库、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),积极参与学院专业建设工作,努力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、手段的改革,提高课程教学质量,努力创建精品课程;

    (七)积极开展教研室活动。学习教育理论,研究教学规律,结合课程教学实际,开展课程、教材、教法研究;组织观摩教学、年轻教师互相听课学习、总结交流教学经验,召开学术报告会等,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。

    (八)坚持科研与教学相结合,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,主动争取立项课题,积极承揽科研项目,努力提高专业学术水平,多出研究成果。

    (九)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教师梯队建设和管理工作。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案,进行教学效果分析等,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锻炼青年教师。

    (十)加强教学文档建设,认真收集和妥善保存各项教学资料,规范课程教学管理,努力创建先进教研室。

     二、教研室主任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

    (一)教研室主任基本要求:

1、有良好师德,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

     2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,熟悉本教研室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。

     3、有一定组织、管理与协调能力,工作认真负责,能团结同事发挥集体作用。

     4、教研室主任一般应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
(二)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组织教研室人员学习党的教育方针、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,抓好本室人员的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,增强教研室凝聚力,充分调动和发挥教研室教师的积极性,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。

2、负责制订本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3、负责安排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,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,努力完成本室所承担的各项教学工作。

4、负责主持召开教研室工作会议,建立健全教研室周例会制度。

5、按照学校和学院听课制度要求,每学期负责组织领导干部进入课堂进行调研检查听课。

     6、负责对教研室教师的授课计划、教案、教学实施情况、有关教学手册和试卷命题、批阅、成绩评定、试卷分析、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检查、指导、审核和质量评价。

     7、负责对教研室教师的教学工作量、教学效果、教研活动、科研工作、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,并按学院要求进行考评。

     8、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,根据学校和学院要求,完整、准确、及时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,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。

9、安排新教师的试讲、行政人员试讲和老教师开新课的评估。

10、组织师资培训等,以提高教育理论水平,规范教研、教改行为。对于新教师,要选派帮助和指导老师,定期检查其完成任务情况,促进他们不断提高。

11、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,帮助他们进修、提高和职称评定。教师进修应以在职为主,自学为主,注意在教学、科研实践中培养提高教师。

12.负责教师业务培训工作,完成校、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三、对教研室开设课程教学质量监控的量化要求

(一)教研室要加强对开设课程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的力度,并将教学检查工作贯穿于学期教学的全过程。每学期都要按计划组织常规教学检查和随机教学检查,检查指导教师备课、课程教学情况,检查工作要有记录和分析。要掌握特殊时段的教学情况,特别是在开学初、期中、结课考试前和重要节假期前后,监控好特殊时段的教学质量。

(二)每学期教研室主任进行检查听课不少于6次,本教研室每位教师每学期进行互相听课次数不少于6次。教研室主任检查听课需填写《听课记录》;教师互相听课需填写《听课记录》。听课记录,由教务办于每月20日公布教研室听课情况。

(三)坚持开展教学观摩活动。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教学观摩活动。各教研室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开展有经验教师的教学观摩和优秀年轻教师的教学观摩活动。并认真组织好专家组老师的评点和听课教师与主讲教师的交流活动。

(四)每学期召开本教研室教师座谈会次数不少于1次,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总结,并以书面材料形式交教务办备案。

(五)每学期召开本教研室开设课程学生座谈会次数不少于1次,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总结,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教务办备案。

(六)定期召开学术报告会,聘请或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或兼职教师进行学术报告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。

(七)建立健全教研室周例会制度。每两周至少组织1次教学研讨活动,教学研讨活动要做到有计划、有重点、有记录。

(八)组织好教研室课程教学评价工作,做好领导干部、教师同行和教师本人对课程教学的评价工作。

(九)配合学院做好学生网上评教工作。要及时处理学生评教的反馈信息,加强任课教师和学生沟通和反馈,及时改进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

(十)采取随堂测试、期中考试等多种多样形式,做好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达成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和评价工作,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(十一)各教研室在学期末要对整个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总结。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全面分析日常教学检查、领导听课、教师互相听课、教学观摩活动、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、教研室周例会、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等执行和反馈情况,分析领导干部、教师同行和教师本人对课程教学的评价工作,教师教学质量评价、学生评教等情况,分析本教研室教师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、授课质量(优良率)、经验与不足等,并提出整改措施。于每学期结束前,将总结材料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交教务办备案。

四、教研室的规章制度

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,提高教研室工作的质量,教研室应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,以切实贯彻执行。

(一)工作计划、总结制度:每学期初,教研室要认真制订教研室的工作计划(包括教研活动、学术活动等),每学期结束时,应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并向学院汇报,学年末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。

(二)集体备课制度:专业基础课应开展集体备课或经常进行这方面的讨论研究。

(三)听课评议制度: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,并进行评议。新教师开课或老教师开新课须履行开课审批手续。

(四)检查考核制度:除平时有重点检查外,学期结束时,对教师进行—次全面教研考核,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,表扬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的教师。

(五)物资管理制度:做好教研室所属设备、资料等的管理工作,并做好预算。

五、教研室工作的检查与考核

教研室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情况,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。每年召开一次教研室年度工作会议,总结交流经验,并对优秀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进行表彰。若连续两年年度教研考评不合格的教师,进行整顿。

具体考评方面分为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教学成绩:所教班级的卷面成绩和进步情况;所教班级的教评得分(包括学生打分、领导听课评分、教师听课互评等);参加院校级别的教学类竞赛获奖情况。

(二)科研成果:科研论文发表情况,科研立项及获奖情况,集体科研工作的贡献程度(参考指标为:文字最终采用率、二次修改率)等。

(三)团队贡献:开展公开课、研究课、示范课的次数和质量;教研会议发言和参与情况;校内外教研交流活动中的表现。

六、其它

各教研室根据本规范修订教研室工作实施细则。